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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4-15 10:4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现在开始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本年度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围绕“四个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
二、资助范围
(一)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
(二)音乐作曲创作人才;
(三)舞蹈、舞剧编导人才;
(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五)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
(六)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三、资助额度
(一)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
(二)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三)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四)舞蹈编导人才项目为10万元;
(五)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20万元;
(六)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为20万元;
(七)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油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书法(含篆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八)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申报项目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6月11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社科处217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二)申报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2.内地(大陆)的申报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申报者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港澳台地区申报者须提交与受聘机构、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就读院校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受聘机构、单位或就读院校公章)。
4.申报者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5.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6.申报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部至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等。
7.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部至3部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频、视频文件。
8.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编导创作的作品2部至3部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
9.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2部至3部视频文件,其中至少有1部为本人单独表演的、不超过15分钟的作品,以及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彩排视频。
10.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者本人曾创作完成作品的照片5幅至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11.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并邮寄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寸至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
项目监督验收具体要求,请登陆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查看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卞亚琴 联系电话:8404 13387668900
地址:行政楼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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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