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奖】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2020-03-04 01:00更新: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社科联发布《关于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时间

本次申报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

2.成果形式

本次申报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著作、有载体的咨询研究报告。载体是指党政部门的内参刊物,或申报单位向党政部门报送的成果要报、决策参考等具有资政性质的、连续性刊发的内部刊物。

3.申报学科

成果需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综合组(民族学、宗教学、艺术学等)、市州组。

二、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人资格

本校教职工均可申报。已经去世或调离我校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每人最多申报2项,最多获奖1项。

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2.申报成果条件

1)论文类:分为单篇论文和系列论文。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2)著作类: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整体打包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

3)咨询研究报告类:有载体的研究报告可以申报,如有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的可作为附件。无载体的研究报告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非汉语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全文,著作需提交不超过3000字的中文摘要。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的方式。申报网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纸质材料由社科处统一报送。

2.电子版材料要求

所有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成果电子版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附件材料合并成1个PDF格式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文件包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100M,要求图文清晰,大小统一,精致美观。

3.纸质版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全文)。

(3)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5)本次获奖成果原件不予退还,未获奖成果原件可以退还。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202035日至2020321日;

2.网上审核:202035日至2020328日;

3.提交实物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4.所有申报人请加QQ群:655694970,社科处提供在线辅导答疑。

5.因疫情居家隔离不能开展申报工作的,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蔡鹏,卞亚琴 电话:18986146106  13387668900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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