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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06-20 16:51更新: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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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 202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学单列)年度项目;
2. 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年度项目。
二、清理要求
1.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5年8月30日。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将自动终止项目,被终止的项目按照《华中师范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华师行字〔2019〕24 号)处理。
2.社科处向各学院单位发送本单位清理项目名单,各学院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期前提交结项材料,并对结项成果进行审核,提高结项质量。
三、结项流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采取线上结项的形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线提交结项材料。
2.鉴定成果除最终成果外,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不超过3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代表性中期成果。
3.结项申请材料包括:鉴定成果、总结报告、最终成果简洁、查重报告、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明细帐等。请严格按照平台显示的要求和模板提交结项申请材料。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采取线上结项的方式。申请人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index.jsp)在线提交结项材料。
2.申请结项前,须先完成阶段性成果上传。阶段性成果达标后,方可申请结项。
3.结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及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经费决算表等。请严格按照平台显示的要求和模板提交结项申请材料。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结项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结项材料,并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清单:《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终结报告书》纸质版1份;《经费支出明细表》1份(有财务公章);结项成果1套(专著为出版原件,论文和研究报告为复印件,论文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或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全文,研究报告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批示件、正文全文)。
联系人:周老师 67865671
卞老师 67867195
社科处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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