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七、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一、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三、申报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7日,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确保《通知》挂到本单位网站,通过合适途径将申报工作通知本单位教师。

2013年1月8日下午2:30,社科处组织申报动员大会,学院(所、中心)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必须参会,诚邀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参会,会议地点为9号楼报告厅。请各单位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2013年1月9日至1月1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申报动员和指导会,可以邀请该单位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讲科研和申报经验。并于1月10日将本单位组织申报会时间和方案报送社科处。

2013年2月25日以前,单位初审。各相关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填报格式、内容等进行初审,教师修改。

2013年2月27日,学校复审。社科处组织申报材料现场复审会,各单位需在2月26日前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各两份和《单位申报信息汇总表》交社科处。复审会结束后,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待定),申报质量较差的不予报送,请广大教师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2013年3月1日,将修改后的正式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社科处。

十四、申报材料报送

正式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材料包括:正式申请书与活页论证(均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活页夹在申请书内。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集中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以“**学院***”为文件名,发送至ccnuskc217@163.com),社科处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

十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信息汇总表》等)请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 彭南生  张扬  徐福刚    电  话:67868076、67867195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材料:

附件1.zip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

附件2.doc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

附件3.doc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xls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xls单位申报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