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调研成果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4-09-23 12:48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调研成果类)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以下是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调研成果类)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调研成果类,以下简称“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具体承办。  

设立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同志任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主任赵凌云同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同志任副主任。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参评对象  

参加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副省级以上领导的调查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不鼓励党政主职领导牵头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调研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 2013     1     1   12     31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湖北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周期为2年”的要求,结合原评奖周期为一年的实际,为保持评奖工作连续性,今年仍评选2013年度调研成果;下一评奖年度为2016年,评选2014——2015年调研成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于 10     13   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向社科处(217)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ccnuskc217@163.com):  

1.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  

2.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  

3.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0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9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上述表格及封面式样从“湖北政研战线”网站“政务导航”栏目下载);  

4.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即审即退,复印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卞亚琴邮箱:ccnuskc217@163.com  

联系电话:6786840413387668900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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