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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6-12-05 16:00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现在开始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提倡多样化,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创作的作品应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艺术作品;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形象鲜活、笔触生动、旋律优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作品。
二、资助范围
(一)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
(二)音乐作曲创作人才;
(三)舞蹈、舞剧编导人才;
(四)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
(五)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三、资助额度
(一)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
(二)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三)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四)舞蹈编导人才项目为10万元;
(五)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20万元;
(六)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油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书法(含篆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七)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申报项目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
(二)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已获得“2014、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已获得“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已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社科处217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二)申报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4.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5.申报戏剧编剧和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2—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
6.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2—3部的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频、视频文件;
7.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2—3部的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视频文件须注明编导和表演者姓名;
8.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的照片5—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9.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并邮寄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
联系人:卞亚琴 蔡鹏 联系电话:8404 5210
社科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