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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7-06-23 11:04更新: 点击数:
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下发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批准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2015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3.2014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度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是否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社科处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7月7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一般项目2017年6月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各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
4.纸质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一并装订)。
5.截止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7月19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教育部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联系人:蔡鹏(行政楼217室) 电话:67865210,18986146106
社科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