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项目清理】关于清理国家社科基金2013、2014年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8-03-16 16:36更新: 点击数:

有关单位和教师: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通知,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

具体安排如下: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10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111日。请各单位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社科处。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规划办一律作终止处理。

请各位在研教师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徐福刚    电话:67867195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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