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8-04-20 16:0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现在开始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184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在201311日至2018415日之间完成创作演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

二、资助范围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三、资助额度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儿童剧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杂技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不超过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不超过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额度: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为20万元;戏剧小品项目为10万元;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和合唱项目为15万元;歌曲项目为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为10万元,群舞项目为20万元;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项目为10万元;杂技、魔术项目为15万元;木偶项目为20万元;皮影项目为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申报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主演、舞美等主创人员应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作人才为主,其中,外请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于2018611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社科处217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二)申报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2.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3.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申报项目的剧本或剧目为改编、移植作品,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6.申报项目如有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7.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8.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交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申报舞剧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部分舞蹈编排视频。申报杂技剧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部分节目编排视频。申报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资助项目的,须提交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等文字、音像资料;

9.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演出视频,申报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资助项目的,须提交作品剧本,申报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资助项目的,须提交作品完整乐谱,申报合唱、歌曲资助项目的,须提交作品歌词和完整乐谱;

10.展演项目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展览项目须提供5幅至10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寸至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MP4

项目监督验收具体要求,请登陆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查看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卞亚琴 联系电话:8404 13387668900

地址:行政楼217

邮箱:ccnuskc217@163.com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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