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调研的通知

发布:2020-01-10 14:47更新: 点击数:

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调研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全面系统梳理我校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的支持和扶持,对全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开展调研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研内容

1. 请各单位全面梳理1921年建党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成果重点要立足于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以及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建设的建议。

2. 请各单位挂靠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全面梳理自成立以来,围绕机构目标定位和研究领域,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成果要求同上。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研究项目和工作打算,以及提出加强机构建设的需求和建议。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请各单位根据梳理情况填写《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表》(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在研项目表》(附件2)。

2. 请各单位挂靠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根据梳理情况填写《科研机构调研表》(附件3),如果机构产出的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已以学院名义上报,可直接在调研表“主要成果栏”备注说明,不用再重复填写填写附件12

3. 各单位和挂靠研究机构的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请学院科研秘书于2020213日(周四)统一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社科处(行政楼216),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调研命名反馈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此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层面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严把上报材料质量关。社科处将依据上报材料进行评估,分类分层给予一定支持。

联系人:胡尉伟

联系电话:6786521013349859525

 

社科处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