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及传真:027-6786840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鄂ICP备12007338号
发布:2021-02-04 17:09更新: 点击数:
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组织申报工作,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2),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中心。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四、资格审查要求
1.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身份的信息,否则申报书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方便审查,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至150% 。
4.按照申报书其它要求规范填报。
5.本次填报以2021年版申报书为准(见附件2),否则申报书作废。
联系人:蔡鹏(行政楼社科处217室)
联系电话: 18986146106
电子邮箱:231817233@qq.com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