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考核】关于开展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机构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3-02-16 09:30更新: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各机构负责人:

    为进一步了解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建设工作年度进展情况,加强服务和管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人文社科研究机构2022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非实体人文社科研究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单位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二)请研究机构负责人根据本年度机构建设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总结表》(附件2)。

(三)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要求,若未按时提交总结材料或未完成计划任务,当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该研究机构将被列入学校整改名单,连续两年未提交总结材料或考核不合格,该研究机构将被撤销。本年度未按时提交总结材料的机构取消2023年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资格。未提交2021年度考核材料的机构,若本年度仍未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该研究机构将被纳入撤销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

备注:上述材料中信息填报来源均为研究机构备案研究人员,如果研究人员在多个机构任职应明确项目和成果的唯一归属,避免重复填报。

三、材料报送

请研究机构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挂靠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通过后最迟于202331日(周)之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和源文件(word版),以“机构名称+2022自查”命名反馈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

联系人:胡尉尉 刘中兴

联系电话:1951 8077

社科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