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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3-23 21:09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已发布,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组织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连续2年(指2021、202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的申请人。
三、时间安排
1.初审阶段(2023.04.06-04.20):申请人确定好选题和内容框架,完成《申报书》初稿,提交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2.复审阶段(2023.04.21-04.25):申请人根据社科处反馈意见进行打磨修改,并向社科处提交《申报书》定稿电子版。
3.终审阶段(2023.04.26-04.27):社科处上传《申报书》至申报系统,线上终审提交。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不提交纸质版,立项后再提交。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资格审查要求
1.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身份的信息,否则申报书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方便审查,word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至150% 。
4.按照申报书其它要求规范填报。
5.本次填报以2023年版申报书为准(见附件2),否则申报书作废。
联系人:蔡鹏(行政楼217室)
联系电话:67865210
电子邮箱:231817233@qq.com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