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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协同创新中心认定评审会议答辩举行

发布:2013-05-23 05:39更新:汪兵 谢宏桥 龙超 滕笑丽 点击数:

5月21日上午,我校协同创新中心认定评审会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成员马敏、李向农、谢守成、黄晓玫、王恩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评审专家出席答辩会议。会议分两阶段进行,上午进行四个A类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由学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马敏主持;下午进行六个B类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由学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王恩科主持。

据悉,本次会议答辩是我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为在建中心提供一个交流提高的机会,以评促建,切实推进学校的协同创新工作。本次认定按照重点支持(A类)、引导性支持(B类)两个类别,分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四个类型,分类分级评审认定,评审重点在于协同的基础条件、重大需求和总体思路、改革与运行情况以及培育成为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可行性。

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为本次申报A类的协同创新中心,这些中心均依托于学校重点学科、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研究基地,均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切合国家重大需求,具备了良好的协同基础,实质性开展了的协同,初步具备了申报国家级协同创新的能力。稀有金属化学协同创新中心等六个申报B类支持的协同创新中心,也各具特色,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马敏作为A类评审专家组组长点评四个协同创新中心,并对后续协同创新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协同创新(“2011”计划)是继985、211之后的又一体现国家战略意志的重大计划,是学校新一轮的发展契机。他在充分肯定四个协同创新中心的基础上,分别点评四个中心的优势、特色以及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要求各个中心“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标准,进一步凝练协同目标;以“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目标,进一步组建协同队伍;要大胆创新,推进八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要积极汇聚资源,争取新的项目,产生新的成果,充分体现“1+1>2”的协同增效,切实实现学科、科研、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

同时,马敏要求要尽快出台我校协同创新工作的政策体系,有力支撑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王恩科明确表示,要按照马书记要求,加强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协同创新工作的突破。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主任曹青林表示要进一步落实协同创新政策体系,有力指导、支撑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参加答辩会的还有相关学院院长、部分学科带头人。与会的人员表示,通过此次评审会,加深了对协同创新的理解,明确了协同创新的内涵,更有利于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的推进。

据悉,由学校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设计的“1+6”政策体系已初步完成。政策体系包括《华中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华中师范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人事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等7个文件,涵盖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科研评价机制、资源配置方式、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同创新文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