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报奖】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校内通知

发布:2026-03-11 10:41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具体见 https://m.hbskw.com/p/85444.html,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1.意向征集(3月10日-12日)

各学院汇总本院申报意向,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意向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社科处邮箱:skc@ccnu.edu.cn。

2.学院审核(3月13日-15日)

各学院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1) 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5) 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3.系统填报(3月15日-20日)

请拟申报老师在3月15日至20日登录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hsas.csdc.info,按照系统操作指南,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4.系统审核(3月21日-22日)

社科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审核,请拟申报老师关注系统状态,如有退回,在3月23日前重新上传提交。

5.材料提交(3月23日-25日)

请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和审验单,一人一袋,具体要求如下: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6.学校复审(3月26日)

根据申报要求,社科处牵头会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等部门和学院,对申报材料纸质版进行复审。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

7.材料报送(3月27日)

社科处将复审通过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省社科联。

联系人:卞亚琴 67867195 13387668900

周 甜 67865671 13277998553

蓝 滢 67865210 18071552639

朱敏杰 67861951 15926449985

附件1: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 2: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材料审验单

社科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