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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5-03-06 04:28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3〕6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成果类别:
1、2014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成果。
2、2014年内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3、2014年内在SSCI发表的学术论文(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并做好JCR分区检索)。
4、2014年内在AHCI(检索报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以及24种权威刊物发表或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5、2014年内在列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系列的部分CSSCI期刊等200种刊物正刊以及《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上公开发表或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6、2014年内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建议》采用,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使用的调研报告。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1、奖励成果的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中师范大学”。
2、奖励成果的作者署名顺序(师生合作成果例外)、单位、论文名称、刊物名称、采用部门(以公章为准)、出版时间、刊物期号、采用时间必须严格与成果(采用证明)原件一致。
3、上报的的奖励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原件(现场审核后返回)和复印件,以便社科处核对。
4、如奖励成果作者为本单位学生,请在作者一栏标注“博士生”、“硕士生”或“本科生”。
5、统计采用《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类研究奖励成果登记一览表》,电子版可以在社科处网站相关通知和华大文科群共享里下载。
6、2014年12月成果统计中已经报送的奖励成果不再重复报送。
请各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科研秘书在《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类研究奖励成果登记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起于3月18日前交社科处。
联系人及电话:卞亚琴 8404邮箱: 110966873@qq.com。
社科处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