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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1-30 12:49更新: 点击数:
关于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报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40项,每人限报1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著作类:《申报评审表》6份(至少原件1份),成果原件3份(多卷本著作如卷数较多可报送1套);
2.论文类:《申报评审表》6份(至少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全文、版权页)6份;
3.咨询服务报告类:《申报评审表》10份(至少原件1份),成果3份(可彩色复印);
4.普及读物类:《申报评审表》10份(至少原件1份),成果原件3份;
5.所有申报人须向社科处提交电子版:《申请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PDF版、证明支撑材料的PDF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至231817233@qq.com。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填报:2019.03.01-2019.03.27(社科处填报)
学校审核、收材料:2019.03.05-2019.03.25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217室
联系人:蔡鹏,卞亚琴,刘中兴 5210,8404,8077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不可用WPS、Mac打开)
附件4:一表读懂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