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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05 14:11更新: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范围与类型
本次清理的项目为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2019年(含)以前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思政课教师专项(示范马院专项)、后期资助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二、结项流程
(一)社科处向各学院单位发送本单位清理项目名单,由各学院单位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
(二)有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项材料清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结项材料。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结算科打印《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并加盖财务处和审计处公章;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预算科打印《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四)结项材料经各单位审核把关后,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的电子版材料无需报送,社科处复审通过后报送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验收。
三、结项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采取线上结项的形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按附件1在线提交结项材料。(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鉴定成果除最终成果外,还需提交不超过3项代表性中期成果,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鉴定成果(最终成果和代表性阶段成果)需要匿名处理,隐去作者姓名、单位、项目批准号、刊物名称、刊期等信息。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采取线下结项的方式。请申请人按附件2准备纸质材料。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结项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结项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4年6月30日。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并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列入学校科研失信名单。
联系人:周甜 蔡鹏 67865671
社科处
2024年3月5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上申请结项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清单及格式文本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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