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优秀种子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6-02-06 10:2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启动2026年度优秀种子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6年度优秀种子培育项目共设4类,包括:

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专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

(2)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

(3)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2.重点种子培育项目

(1)重大重点标志性学术成果培育(对标国家人文社科各种重要奖项);

(2)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对标国家各级各类重大科研项目);

(3)标志性高水平教材建设(对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3.一般种子培育项目

对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培育,具体对照的项目类型参见附件1。

4.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原则上只面向2025年具备中级职称的新进教师,对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培育,具体对照的项目类型参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对标申报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26年3月1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所在单位。鼓励博士生与指导老师联合申报。

2.学院审核。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填写《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3月5日前将审核把关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统一提交至社科处(文科科研楼南楼1411办公室)。

3.学校审核。社科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会评。

4.公示立项。对于通过审核的项目,将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三、重点说明

1.项目研究周期为1~3年。

2.已获得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第十二条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

3.已获得资助且经费尚未使用完毕的项目,可在财务处开账后继续使用剩余经费。

联系人:胡尉尉 联系电话:67861951

电子邮箱:skc@ccnu.edu.cn

社科处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