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校内通知

发布:2025-05-09 10:59更新: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近期《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已发布,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国家艺术基金分为个人项目和单位项目,其中华中师范大学是单位项目的唯一申报主体。

二、申报方式

1.个人项目: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由申报人自行申报。

2.单位项目: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项目,由各学院收集申报意向,于5月16日前提交《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意向汇总表》,社科处向学院反馈系统登陆账号。

3.其中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出具内容审读意见,请将相关材料(舞台艺术创作项目提供剧本大纲,美术创作项目提供草图)于5月16日前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ccnu.edu.cn,纸质版交至社科处216室。

4.项目申报人于4月15日至6月15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www.cnaf.cn/project.html)填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蓝滢 蔡鹏 67868404

附件1: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意向汇总表

社科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