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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11-04 16:5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优秀种子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度优秀种子培育项目共设5类,包括:
重点种子培育项目、一般种子培育项目、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研究阐释专项培育项目和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二、基本要求
1.重点种子培育项目
对标各级各类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具体对标项目类型参见附件1。
2.一般种子培育项目
对标各级各类高水平科研项目立项建设,具体对标项目类型参见附件1。
3.代表性成果项目
对标后期资助相关项目立项建设,具体对标项目类型参见附件1。
4.研究阐释专项培育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行研究阐释,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5.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参照上述4类项目的要求,对标进行申报。
三、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各单位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对标申报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25年2月18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所在单位。
2.项目评审。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填写《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统一提交至社科处(行政楼217办公室)。
3.学校审核。社科处组织复审,对于通过单位项目评审、复审合格的项目,下发立项通知书。
四、重点说明
1.项目研究周期为1~3年,项目负责人应当结合科研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预算。
2.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十六条有关要求,每位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1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胡尉尉 联系电话:6786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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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