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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依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校200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一、项目申报人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申报通知与项目指南。
二、项目资助类别和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置三大类别:青年教师研究项目、新兴文理(工)交叉学科和具有学校特色的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
项目资助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项目原则上围绕申请年度所列指南和资助范围申请;不得申请与国家科技计划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一)青年教师研究项目分为博士基金和探索创新项目两类。
1、博士基金:
自然科学类:主要资助在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等领域,自由选题,开展交叉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前沿研究,重点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资助额度3万元,2009年拟资助30项。
人文社科类(即“丹桂计划”):主要资助在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在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等领域,自由选题,开展交叉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前沿研究,重点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资助额度1万元,2009年拟资助40项(此类工作已完成)。
2、探索创新项目:
自然科学类:主要支持青年教师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
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行业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为目标的探索创新研究,重点支持已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青年教师。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优先资助指南范围内的项目,资助额度10万,2009年拟资助15项。软科学资助额度不高于3万。
(指南见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研究项目指南)
人文社会科学类:主要支持稳定的,有固定研究方向的教师研究团队,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的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提高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国家、服务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需要的应急能力,重点支持已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青年教师研究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资助额度3—5万,2009年拟资助20项左右。
(参考指南见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研究项目指南)
(二)新兴文理(工)交叉学科和具有学校特色的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并鼓励团队以交叉学科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学科交叉研究,以及在一些新兴学科领域开展的前瞻性研究,重点支持文理、文工类交叉学科研究项目;同时支持国家科技计划和社会科学基金等竞争性支持范围外的前瞻性科研项目或彰显学校特色的科研项目。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多学科合作的项目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可以设立第二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指南范围内和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资助额度5--20万。
(指南见附件:华中师范大学新兴文理(工)交叉学科和具有学校特色的研究项目指南)
(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支持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有明确预期目标的项目。在得到支持后,能够申请和争取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国际合作重大或重点项目、军工科研重大或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依托于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重点研究基地)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申请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资助额度30万,2009年拟资助5项。
人文社科类:支持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在得到本项目支持后,能够争取国家社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依托于有前期基础的研究平台、研究团队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申请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资助额度10万(开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资助额定另定),2009年拟资助5项左右。
三、申报与受理程序
1、2009年度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人必须通过学校基本科技业务费综合管理系统网站提交统一格式的项目申请书。网报开始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9点,截止时间:
2、各申报单位须于
3、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网上申报的;
(2)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3)不符合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4)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健、王海、段治国(理科)、李华中(文科)
联系电话:李健(027-67862003,13507150185)
王海(027-67862002,13071290478)
段治国(027-67868070,13971397693)
李华中( 027-67867195,13971082266)
附件:
1. 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研究项目指南 青年项目指南.doc
2、华中师范大学新兴文理(工)交叉学科和具有学校特色的研究项目指南 交叉学科指南.doc
3、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书.doc
4、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