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2008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2008年度课题申报已经开始,因为收到通知今年申报材料改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再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会议评审课题互不交叉,申请者只能从中选一。

二、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四、《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研究要点明确基本研究内容,申请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相关研究内容;会议评审课题申请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要点,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者。

五、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4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本年度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匿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八、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我校社科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保持一致。

九、我校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 200849日起 2008510止。过期不再受理申报。全国教育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新阪.rar

联系人:何静  徐剑  联系电话:6786840415802738000  jianjianxu@yahoo.cn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00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