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项目申报 > 正文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近日有教师反映论文报奖之后是否返还原件,经与武汉市社科联沟通,评奖组委会同意将论文原件返还,书稿原件由于要发送专家评审,则不能返还.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抓紧时间,截止时间延至5月20日.
社科处
2008.5.13
上一篇:关于规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文本和装订格式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重大项目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