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意见,国家社科规划办将于近期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通讯初评和成果通讯鉴定工作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信誉良好,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工作要点
1.审核和筛选现有专家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同行评议工作的专家,经核实后,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现有专家基本信息
保留的专家,需全面核实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准专家所在学科和研究专长,注明所熟悉的一级、二级、三级学科,包括近三年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列顺序。
3.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新增要求从严把握标准,适当控制人数。涉及语种等专业性强的学科及其他冷僻专业的专家,可适当降低要求(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
三、报送程序
我校专家名单见附件1,请专家本人及专家所在学院进行核实,如有变动,请在详细专家库名单中(发送到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直接改动并以红色字体标出,新增补专家请参照“2008年社科基金项目代码表”(附件2)填写新增专家汇总表(附件3),如有社会职务,请一并填入“备注”栏,并需另行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4)。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9月13日前将核实后的专家库(附件1)及新增专家的材料(附件3、4)送至社科处217办公室,报送的纸质材料需由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社科处邮箱ccnuskc@mail.ccnu.edu.cn。
四、其他事项
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既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规划办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对信誉良好、学风优良的专家,除上网公布表扬外,对其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可享受加分政策),成果鉴定结项和出版宣传,遴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和特邀专家等方面予以适当关注。
社 科 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附件材料(请从社科处网站下载
):
附件1:
zjmd.xls
附件2:
dmb.xls
附件3:
xzhzb.xls
附件4:
xzdj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