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分三部分,资助研究课题125项。第一部分为湖北发展战略研究,设重大招标项目5项;第二部分为湖北发展专题研究,设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60项;第三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设重点项目10项,一般自选项目40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课题分类既以学科为基础,又不受学科限制,强调多学科共同参与。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研究选题应参照《课题指南》要求选择具体申报题目,第三部分研究选题可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
  二、申请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研究课题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其中对策性研究以研究报告形式申报并在一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研究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如不能满足课题研究需要,不足部分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并保证按时完成。
  六、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或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或我校社科处网站上下载。
  七、报送我处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5份。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八、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为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150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1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九、我处受理申报时间从 2008 10 6 日起 2008 11 1 止。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67868404  联系人:徐剑
  电子邮箱:jianjianxu@yahoo.cn
                                                       社科处
                                                 ○○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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