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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公布了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申报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制度(由于纸质文件尚未到校下达我校名额暂不知);受理工作哲学社会科学按照5个归口申报:
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
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
4、政治学、法学;
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名额
1.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推荐的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或部委项目2项(有正式立项通知);
2).近五年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 部,并以第一作者发表重点核心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低于2篇;获授权发明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者优先。
3).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专业职务为教授;
4).具有博士学位。
2.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倾斜;
3..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单位申报名额是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的准备和评审
1.推荐的申请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材料可暂不附)和《华中师范大学优秀人才近五年科研活动统计表》各一式8份,由申请人所在院系以公函形式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于
2、社科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评审方式,从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三、教育部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新世纪人才支持办法及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石挺 李华中 电 话:8077、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