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世纪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公布了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申报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制度(由于纸质文件尚未到校下达我校名额暂不知);受理工作哲学社会科学按照5个归口申报:

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

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

4、政治学、法学;

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名额

1.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推荐的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或部委项目2(有正式立项通知);

2).近五年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 部,并以第一作者发表重点核心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低于2;获授权发明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者优先。

3).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专业职务为教授;

4).具有博士学位。

2.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倾斜;

3..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单位申报名额是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的准备和评审

1.推荐的申请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材料可暂不附)和《华中师范大学优秀人才近五年科研活动统计表》各一式8份,由申请人所在院系以公函形式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于 10 20 前交社科处,过时不予爱理。

  2、社科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评审方式,从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三、教育部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新世纪人才支持办法及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石挺  李华中  电 话:80777195

               2008 1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