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0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未结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社科(科研)处、各课题承担人:
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办决定对2003年度到期未完成的重点课题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即日启动,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请各位承担者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结题。逾期不结者,按撤项处理,扣留余款,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重点课题未结项名单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相关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