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向全国高校进行招标,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课题名称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基地依托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9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传真: 010-5880301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称《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者须在2009年8月10日前将《投标评审书》初稿递交到社科处。学校审核合格后,投标者将《投标评审书》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于8月20日前递交社科处,同时,《投标评审书》的电子文本发送至:lihz@mail.c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联系人:石挺  李华中
联系电话:13971082266,67867195
社科处
2009年6月3日 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