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及传真:027-6786840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鄂ICP备12007338号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项目各院系限报1项。申请者应具有正高职称,鼓励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2010/0411/20569.html)”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将纸质版2份交到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申报时间截止到
联系人:刘中兴,67868404;电子邮件:71423900@qq.com
颜宁江,67868165;电子邮件:yannj@mail.ccnu.edu.cn
社科处 科技与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