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08年(含2008年)以前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清理2008年(含2008年)以前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下同)获准立项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在研的2008年以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包括特别委托项目)必须于2010年9月28日前交结题材料送至社科处,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2、结项材料包括1份《结题审批书》(纸质版和电子版)、4份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复印件等)和1份《成果要报》稿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3、社科处联系人:徐剑   联系方式:67868404,邮箱:jianjianxu@yahoo.cn

社科处湖北省结项审批书.doc

20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