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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自主科研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2009年立项的丹桂项目、探索创新类项目、新兴交叉特色学科项目、重大预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
1、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获得纵向项目立项资助,存在的问题,能否按时完成,经费使用情况等。
2、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如有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请附上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研究咨询报告请复印首页及采纳证明,专著请复印封面及版权页,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日17:00。联系人:刘中兴,67868404,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电子邮箱:71423900@qq.com
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社科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