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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关于开展湖北省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名录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鄂发[2010]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宣传、推介我省社科界优秀的青年学者,彰显湖北社科大省的实力,扩大我省青年学者的社会影响,激励青年学者发挥生力军作用,促进我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湖北由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的跨越,湖北省社科联决定组织编纂《湖北省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对象
收录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职称为教授(研究员),各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或科研工作的学者。
二、收录条件与标准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名录》收录对象必须: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科研态度来指导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
2.思想品德高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3.热爱教育事业,以教学育人为己任,以传道授业为职责;
4.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学术基础扎实。
三、推荐程序
1.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青年学者的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和标准推荐,并签署意见。
2.各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包括:
①《湖北省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名录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可在湖北社科网(www.hbskw.com)下载)
②1200字的个人简介(附件2:个人简介范例)
3.申报时间:
请将符合标准的青年学者的相关推荐材料,于2011年6月27日前由院系所集中报送社科处。同时将以上电子版表格、电子版个人简介和照片(蓝底彩色1寸免冠登记照;大小为1M)打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所在单位+研究学科+联系方式),例如(李明+华中师范大学大学+哲学+123456789),院系所汇总后发至71423900@qq.com。
联系人:刘中兴 联系电话:67868404
申报表.doc
范例.doc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