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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4更新: 点击数: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
2010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09、2010年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2010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09、2010年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2009年未参加中期检查和中检未通过的各类项目;2010年立项的各类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获得纵向项目立项资助,存在的问题,能否按时完成,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研究咨询报告请复印首页及采纳证明,专著请复印封面及版权页,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5日17:00。
二、结项工作
(一)可参加结项的范围:2009、2010年项目,按照申报书完成研究任务的,或获得教育部和国家项目的。
(二)中期检查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获得纵向项目立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
1、《结项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研究咨询报告请复印首页及采纳证明,专著请复印封面及版权页,立项情况请复印立项通知书,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受理结项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6日17:00。
社科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