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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5更新: 点击数: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
2011-2012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09-2012年项目结项工作的
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2011-2012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09-2012年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2011年未参加中期检查和中检未通过的各类项目;2012年立项的各类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获得纵向项目立项资助,存在的问题,能否按时完成,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研究咨询报告请复印首页及采纳证明,专著请复印封面及版权页,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二、结项工作
(一)参加结项的范围:2009-2012年项目,按照申报书完成研究任务的,或获得教育部和国家项目的,2009年项目必须结项,否则予以撤项。
(二)中期检查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获得纵向项目立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
1、《结项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研究咨询报告请复印首页及采纳证明,专著请复印封面及版权页,获得纵向项目立项情况请复印立项通知书,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三、截止时间
受理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6日。
联系人:蔡鹏,67862899,18627080057,
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5),电子邮箱:231817233@qq.com
社科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doc结项报告书
2.doc中检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