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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5更新: 点击数:
关于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请继续做好后期资助项目的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全部26个学科,包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
四、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详见附件5)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一般为每项15—18万元。
六、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于6月、11月各进行会议评审一次。4月5日前通过通讯评审的,将在6月进行会议评审;之后至9月1号之前通过通讯评审的,将在11月进行会议评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九、请仔细阅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详见附件3)。
十、具体申报程序为:
1.准备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为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申请书,附件2为出版社推荐申报申请书),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见申请书后部门)活页一式7份;(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上交申报材料。随时申报,请参加上半年申报的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社科处,参加下半年申报的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社科处。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学科联系人:刘中兴 卞亚琴 联系电话67868404、67865210
其他23个学科联系人:彭南生张扬 徐福刚 联系电话67868076、67867195
社科处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1.doc: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同行专家推荐申报)
附件2.doc: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出版社推荐申报)
附件3.doc: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附件4.xls: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附件5.doc: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