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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4-18 11:45更新: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所、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以下简称自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与前期论证工作。
一、项目申报人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及今年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资助类别和申报要求
项目资助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项目原则上围绕所在学科重点发展的研究领域;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不得申请与国家科技计划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近五年承担其他各类纵向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近三年已承担过同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一)丹桂计划:主要资助在校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音、体、美、公外等专业硕士毕业生可以申报),在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等领域,发挥学校人文社科优势与特色,自由选题,开展交叉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的人文社科项目研究。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者不得申报。研究时限1—2年,资助额度为2万。
(二)银桂计划:主要支持稳定的、有固定研究方向的、已独立承担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青年教师研究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者不得申报。研究时限2年,资助额度一般为3—5万。
(三)金桂计划:支持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在得到本项目支持后,能够争取国家社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等。申请人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含基地项目)及其他部委常设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研究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学科或所在平台明确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题目自选。研究时限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10万。
(四)后期资助项目:为了鼓励广大人文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申报成果应紧密围绕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等不予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2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所申报的成果应完成6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完成后的总字数应在20万字以上),没有接受过任何课题资助,不得与已立项的课题雷同,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报成果立项后须在一至两年内申报国家社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根据书稿字数,资助额度一般为2—5万。
三、申报与受理程序
1.2013年度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统一格式的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申请书中所属学科务必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和代码(具体见附件2),请在封面上角注明项目类别,并按规定签名与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五份(后期资助项目交1份申请书连同3套申报成果),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信箱。书面申请书不予退回,由学校基本业务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2.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所报课题是否与本单位的学科及科研发展方向是否一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签字盖章。未据实审核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3.联系人:李华中 67862899,lihz@mail.ccnu.edu.cn
刘中兴 67868404,71423900@qq.com
徐福刚 67867195,269001667@qq.com
附件1.doc: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doc:学科分类和代码
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