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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6-19 11:24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即日起组织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请申报项目的老师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2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卞亚琴 电话:67865210、13387668900
电子邮箱:110966873@qq.com
附:
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doc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