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2014-01-10 02:00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全部26个学科,包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  

四、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详见附件5)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指定的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分别4月、10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七、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请仔细阅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详见附件3)  

、具体申报程序为:  

1.准备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为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申请书,附件2为出版社推荐申报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纸质版《成果介绍》(见申请书后部门)活页一式7份;(3)纸质版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上交申报材料。随时申报,请参加上半年申报的于22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社科处,参加下半年申报的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社科处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学科联系人:刘中兴 卞亚琴  联系电话67868404、67865210  

其他23个学科联系人:彭南生 徐福刚  联系电话67868076、67867195    

 

 

                                                     社科处  

                                                二○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