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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5-03-29 11:39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附件1《专家信息统计表》和附件2《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打印附件2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1(电子版)于4月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社科处。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skc217@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217办公室。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
联系人:卞亚琴
联系电话:67868404 13387668900
电子邮箱:ccnuskc217@163.com
科研部
2015年3月29日
附件1:专家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