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检】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5-07-06 09:33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社科司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4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中后期管理系统”现已开放,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1份。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单独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起止日期:2015623日至73日(周三)请项目负责人于201575日(周五)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社科处213,电子版材料发至社科处邮箱:ccnuskc217@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教育部项目中检+项目负责人姓名”字样。联系人:马,联系电话:67861951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我校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3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下载。  

 

 

附件:  

1.2015年需中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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