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5-09-11 03:49更新:管理员 点击数: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发掘决策咨询中青年专家人才,培养与锻炼热心决策咨询事业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凝练社会智力资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面向社会中青年专家开展重点资助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项目数量与资助经费

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资助项目不限定选题,由申报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一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自身专业特长,自主选题申报,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设立重点资助项目1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

二、申报范围  

重点资助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咨询研究机构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符合决策应用导向,对解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切中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需求。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决策咨询研究的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感,对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报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大招标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承担2014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924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用A4纸印制,并提交电子版。《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可登陆“湖北政研网”www.hbzyw.gov.cn(“政务动态”栏)或我处网站下载。  

四、项目经费及智力成果的形式  

重点项目经费为每个项目6万元。智力成果为应用性成果,应以决策应用为导向,务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其决策效用。提交智力成果时,应同时提交3500字的成果择要。

联系人:马珺   蔡鹏

联系电话:1951  5210

联系地址:行政楼213、215办公室

联系邮箱:ccnuskc217@163.com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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