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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6-05-09 19:15更新: 点击数: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国家语委近期发布《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全国共5项,单项资助20-30万元;
2.重点项目全国共9项,单项资助8-15万元;
3.一般项目全国共6项,单项资助5-8万元;
4.“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数量不定,单项资助5-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2.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担保的相关研究机构的正高级研究人员,必须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3.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4.已获得立项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国家语委资助;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语委科研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1. 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 http://www.ywky.org)注册并填写项目申请后,生成《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用A4纸打印5份,送学校社科处进行资格审查,由社科处统一报送。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2.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4.我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6月8日下午5点
联系人:蔡鹏 5210 (行政楼217室)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