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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7-04-17 09:49更新: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根据文化部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
电子申报书材料请务必命名为“院系+姓名”发至社科处电子邮箱:ccnuskc217@163.com;
纸质材料5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社科处217。
申报书见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涛 卞亚琴 修金良
联系电话:027-67868404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