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7-07-25 19:50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和教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要求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369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后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四、投标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请见附件一)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177月制,请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六、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具体工作要求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重大培育项目(含重大研究领域、特色优势研究方向)课题负责人,还没有获得国家社科重大或教育部重大项目的,原则上要进行申报。

 

2.《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项《投标书》提交纸质文本一式8(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同时完整填写《投标材料汇总表》(请见附件3)。《投标书》(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和《投标材料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请见附件三)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69001667@qq.com

 

3.请有意竞标此次重大招标选题的教师于201787日前上报竞标意向。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在830日之前组织一次院内论证。社科处将于9月初组织校内论证。正式投标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915日。

 

联系人:吴海涛  徐福刚  联系电话:67862899  67867195  13720160765

 

社科处

 

201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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