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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7-11-14 11:13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以下均含单列学科)、教育部一般项目将于12月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十九大精神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
计划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的,可根据十九大精神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和类别选择
1.申报条件
参照2017年两类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18年两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2.类别选择
两类项目只能“二选一”,可参考下列条件分类选择申报:
(1)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已结项的,教育部社科项目或各部委社科项目已结项或在研的,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获得湖北省和武汉市社科基金的,获得我校自主科研项目的,多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3)校内自主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且无教育部或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必须申报教育部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作为校内自主项目中检和结项通过的必要条件之一;
(4)已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且无教育部或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建议申报教育部项目;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的,也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17.11.6-2017.11.20
将预申报通知发布到科研部和社科处网站,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将预申报通知转载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群邮件、QQ群、会议等合适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17.11.21-2017.12.4
各基层科研单位将本单位申报动员指导会时间和方案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全程参加。
各单位统计意愿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的教师名单,本次统计采取全口径统计,包括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助教(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教授、师资博士后(无需在编在岗),并填报《2017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教师申报情况表》,不参加本次申报的请注明理由,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ccnuskc217@163.com。
2.申报论证阶段
国家社科基金:2017.11.21-2018年1月初
教育部项目:2017.11.21-2017.12.31
在2017年12月20日之前,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两类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须将初评后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两份交社科处,社科处将于2017年12月下旬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评,提出修改意见并打分,评审结束后社科处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原则上教师应跟社科处负责项目申报的工作人员就申报论证情况交流一次。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提交正式材料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联系人:徐福刚 卞亚琴 联系电话: 7195 8404
教 育 部 项 目 联 系人:蔡 鹏 马 珺 联系电话:5210 1951
社科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