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2018-06-04 11:0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17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调研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6  1  1 日至 2017  12  31 日。

二、申报办法

1.我校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2.根据申报情况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排序。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者于 6 20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 2 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 10 份(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 9 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其中,原件送评审办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4.评选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社科处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skc217@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申报者姓名+省调研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

联系人:卞亚琴 67868404

 

                                     社科处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