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及传真:027-6786840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社科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 鄂ICP备12007338号
发布:2018-06-04 11:04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17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调研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申报办法
1.我校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2.根据申报情况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排序。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者于 6 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 2 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 10 份(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 9 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其中,原件送评审办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4.评选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社科处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skc217@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申报者姓名+省调研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
联系人:卞亚琴 67868404
社科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