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检】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8-06-20 18:21更新: 点击数: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7年立项的项目本次不参加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科研部统一审核、汇总和提交中检材料。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6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1套,要求:

    著作:已出版的提供原件1套,未出版的提供书稿1套;

    论文:已发行期刊复印件1套,合并装订,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全文;

    咨询研究报告:做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来源,标注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扉页为采纳证明彩色复印件,后接目录和正文全文。

    5. 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6.学校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8714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线上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蔡鹏     联系电话:67865210  地址:行政楼217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