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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8-10-24 10:27更新: 点击数:
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以下均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将于12月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国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参照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19年申报公告为准。
2.申报要求
今年申报教育部项目的教师应积极准备,无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教师均应申报。请申报项目的教师加入“国家项目申报服务”,QQ群号:775250457。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18.10.16-2018.10.25
将预申报通知发布到科研部和社科处网站,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将预申报通知转载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群邮件、QQ群、会议等合适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18.10.26-2018.11.25
各基层科研单位将本单位申报动员指导会时间和方案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全程参加。
社科处将梳理可申报项目教师名单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负责统计意愿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名单,并填报《2019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教师申报情况表》,不参加本次申报的请注明理由,并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269001667@qq.com。
2.申报论证阶段
(1)2018.10.16-2018.12.20
在2018年12月20日之前,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两类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
(2)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正式下发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后,社科处将组织召开全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导动员会。
(3)2018.12.20-2019.1.10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须将初评后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两份交社科处,社科处将于2019年1月10日左右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评,提出修改意见并打分,评审结束后社科处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原则上教师应跟社科处负责项目申报的工作人员就申报论证情况交流一次。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提交正式材料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联系人:徐福刚 卞亚琴 联系电话: 7195 8404
社科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