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第二批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8-10-31 09:57更新: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排,学校将启动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第二批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 该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拟申报的成果需完成50%以上)。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译著、研究报告、软件、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等不予资助。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1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所申报的成果应尚未出版,没有接受过任何课题资助,不得与已立项的课题雷同,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 根据字数,每项项目资助1-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

3. 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人员,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结题要求

1. 申报成果立项后必须在一至两年内申报国家社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若未获立项,必须公开出版。

2. 获准立项后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标注通讯作者),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上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资助成果字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xxxxxx)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统一格式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同时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参见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2)。

3.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项目申请书1份。

4.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117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2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材料发送至:ccnuskc217@163.com

联系人:马

联系电话:1951

 社科处

                                                                                                                  20181031